全國免費熱線:
400-711-2005
香港稅局追收欠稅款的方式:罰款、向銀行追收、法院起訴及限制離境
對于欠繳稅款的個桉,香港局會立即采取各種追討行動,包括發出追稅通知書給雇主、銀行、債務人和代欠稅人士保管金錢的人士,以及在區域法院提出追稅訴訟。
香港公司在完成報稅之后(或被估稅),稅局會發出評稅通知書給企業,在評稅通知書上將列明所需繳付的稅款及繳稅的日期。倘若未在稅局所發評稅通知書上顯示的最后期限繳納利得稅(或其他稅種),則會當作是欠款。香港稅局追繳欠款是具備十分力度的,這也是為了保障稅收及納稅人的權益。一般說來,香港稅局對于欠稅款的公司會采取如下的方式:
一:罰款措施。
1)若到期未繳納稅款,則會被處罰總稅額5%的罰金(附加款),且第二期立即到期;
2)若到期日六個月后仍然未繳清稅款及罰金,則在總額的基礎上處罰10%的罰金(附加款)。
二:向第三方追收。
稅局會在罰款措施落實后,對于仍然未繳清稅款的企業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,這份通知書可能發到應繳稅單位或個人的雇主、開戶銀行、債務人、客戶及租客等。收到這份通知書的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有義務在規定的時間內,將應繳稅單位或個人持有且不超額的金錢交予稅局。威鵬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提醒,這份追收稅款通知書將會被發至銀行。
三:法院起訴。
香港稅局可以向香港公司注冊地址所在的法院起訴,向欠稅的公司及個人訴控追討欠稅。一旦稅局開始向香港法院起訴香港公司或個人拖欠稅款,除了補繳稅款后還需要繳足法院費用、訴費和由申索訴訟開始至判定債項全數清繳日期間的利息。法院在受理之后,若裁定債項成立,則香港稅務局可以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及動產,并就不動產進行押記令,稅局也會針對此公司提出破產/清盤。
特別處理:香港稅局若認為納稅人沒有繳稅意圖并有可能離開香港,或已經離開香港,稅局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組織離境指示,以組織該公司或個人離開香港。
24小時咨詢熱線:13588024949 全國免費咨詢:400-711-2005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和興路128號悅郡城3幢220室 TEL:0571-85081281、85081282 FAX:0571-85081280
版權所有:杭州優創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浙ICP備11008125號-2
公司注冊機構,想了解代辦費用,多少錢,流程手續,申請條件請聯系我們.